问题 | 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的具体时间 |
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是在1984年通过,并在2001年根据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的决定》修正后颁布施行的。 法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施行的时间是2001年。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1984年5月31日通过,2001年2月28日根据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的决定》修正,公布施行。 拓展延伸 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实施对于地方自治的影响 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实施对地方自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该法的颁布为各民族地区提供了更大的自治权力,使得各地方能够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和实施适合自身发展需求的政策和规划。这种地方自治的加强有助于促进各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提高民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同时,该法的实施也加强了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合作与协调机制,确保了国家统一的大政方针与地方的具体实施相协调。通过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实施,地方自治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和推进,为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结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颁布实施为地方自治带来了深远影响。该法赋予各民族地区更大的自治权力,使其能够制定和实施适合本地发展需求的政策与规划。地方自治的加强促进了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发展,提升了民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同时,该法也加强了中央与地方的合作与协调,确保了国家统一政策与地方具体实施的协调一致。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实施进一步巩固和推进了地方自治,为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第七十四条本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自1984年10月1日起施行。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