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被告人自白作为定罪的唯一证据,需要结合其他证据进行综合分析。否则,可能会因证据不足导致无法定罪或者错误定罪。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被告人的供述、证人证言、书证、物证等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有罪推定原则是指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罪行事实,由公诉机关举证证明,而法院应予以认定,但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有证据证明自己无罪的,不适用有罪推定原则。”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五十五条规定:“被告人的供述,应当在确信其真实性的基础上,结合其他证据进行认定;如果被告人的供述与案件其他证据相悖,应当从其他证据入手,全面、客观地予以考虑。” 综上所述,被告人自白作为定罪的唯一证据存在一定的局限性,需要结合其他证据进行综合分析,确保案件审判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