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上算是违法建筑,按理说是应该禁止的。小区总体规划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等在动工兴建前都得经过规划局部门的审批,施工结束后还需经过规划部门的验收,验收合格之后才能交房。如果在规划审批时没有的构筑物部分,在验收后未经依法批准未办理手续私自搭建、改建建筑物、擅自改变建筑外立面的,这种实际上算是违法建筑,按理说是应该禁止的。 【法律依据】: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主要街道两侧的建筑物前,应当根据需要与可能,选用透景、半透景的围墙、栅栏或者绿篱、花坛(池)、草坪等作为分界。 《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 第二十六条 建筑物、构筑物的容貌应当符合以下规定:(一)建筑物、构筑物的体量、造型、色调和风格应当与周围景观相协调。(二)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物原设计风格、色调。第二十九条 街道两侧的建筑物前,应当照本市容貌景观标准的要求,选用透景、半透景的围墙、栅栏或者绿篱、花坛(池)、草坪等作为分界并保持整洁、美观。 很难界定为违法,先和业委会、社区沟通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