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就业报到证具体应该交给谁 |
释义 | 报到证交给人才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这是应届毕业生的最佳选择。报到证,是你到当地人地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查看档案的凭证。应届生一定要在报到证规定时间内到报到证制定的人社局去报到。这样才能与人社局形成档案托管关系,同时报到证的白联会由人社局收回放入档案,将来入职公务员或者国企等有管理档案权限的正规单位时可以调取档案。 如果没有报到证,毕业生将会失去干部身份,成为社会劳动人员(工人编制);而且人才中心无法接收毕业生的档案。按照我国目前的人事管理规定,由人事局管理干部(档案一般放在人才中心),由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管理工人(档案一般放在职介所)。 报到证目前仍在中国人事管理体制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因此,毕业生们应注意保管好自己的报到证,不要丢失。报到证原则上不补办,应届毕业生如不慎遗失报到证,须及时向学校报告遗失过程,先由本人提出申请,再由毕业生所在院系负责人签署意见后,由学校报请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核准后予以办理新证。 就业报道证的审核内容如下: 1、审核学生是否为国家计划内招收的普通全日制大学生; 2、审核高校就业工作部门提供的大学生完成学业的凭证; 3、审核高校就业工作部门提供的大学生就业协议、用人单位接收函或生源地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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