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利率多少算是高利贷 |
释义 | 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超过上述标准的,就应该被界定为高利贷借贷行为。除此之外,我们国家支持的最高利率就是年利率36%,而超过36%的年化利息是无效的。 一、年利率24%合法吗 年利率24%通常是合法的,借贷利率超过以下标准是违法的: 1、年利率超过36%可定义为高利贷,是违法行为,利息不受法院保护支持; 2、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3、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谋取高利,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一、民间借贷约定利息需要注意以下部分: 1、民间借贷的年利率原则上不能超过24%,未超过年利率24%部分的利息法院予以保护; 2、出借人在出借款项时,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利息,不能计入借款本金,不能要求借款人返还; 3、未约定利息的民间借贷,债权人不能在要求还款时向债务人索要利息。 二、高利贷的立案标准如下: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总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权人和债务人约定民间借贷年利率为24%的,受法律保护,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同时出借人在出借款项时,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利息,不能计入借款本金,不能要求借款人返还。 二、月利率1.5%的贷款是高利贷吗? 显然不算,因为按照月利率1.5%计算,相当于年化利率达到了1.5%*12=18%,远远低于24%,更没有超过36%,因此不属于高利贷的范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只要未超过年利率24%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也就是说,出借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18%)支付利息。 另外,还需要注意一下,借贷双方约定的年利率若是超过36%,则超出部分的利息约定视为无效,借款人要是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人民法院会予以支持。 那么,这就出现了一个利率段,即24%-36%之间的年利率,借贷双方约定的年利率要是处于该段以内,则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要是借款人愿意支付利息的行为也不反对。 总之,您这个月利率1.5%的并不属于高利贷。因为高利贷通常指的是超过了36%的部分,如果你遇到了这样的年利率,就应该起诉处理。 三、什么是高利贷及高利贷的规定 高利贷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高利贷利息=借款金额*利率*期限,这是通用的贷款利息的计算方式。 (一)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中规定: 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超过上述标准的,应界定为高利借贷行为。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规定: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二、严格规范民间借贷行为。民间个人借贷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自愿互助、诚实信用的原则。民间个人借贷中,出借人的资金必须是属于其合法收入的自有货币资金,禁止吸收他人资金转手放款。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超过上述标准的,应界定为高利借贷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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