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司未经营注销如下: 1、先到国税拿表格:按国税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发票、补税后,会收回国税税务登记证,给一张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2、拿着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地税拿表格,补税后,会收回地税税务登记证,给一张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3、拿着地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去银行注销银行账户即可; 4、拿通知书到工商局拿表格,然后交回工商局,然后吊销营业执照; 5、等待工商局通知,或者根据有关规定依法结束公司营业即可。 一、公司注销法人资格 清算动作进行前公司仍具有法人资格,其权利义务能力和行为能力都没有发生变化; 开始清算动作后,公司便进入特殊阶段,其权利义务能力和行为能力均减小,受到相应限制。不过清算期间,公司仍具有法人资格,可以参加民事诉讼。 清算完成后,公司法人资格能力进一步缩小。只剩下些许义务,比如偿还债务。 清算之后,公司正式进入注销程序,一般来说,注销的整个过程需6-12个月时间。注销完成后,公司法人资格彻底消灭。 二、公司办理注销手续所需材料是: 1、申请报告;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以及被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3、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4、法院破产裁定、公司依照规定,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 5、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6、公司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并提交公告原件;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8、《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IC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九条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