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单独实行么? |
释义 | 从刑法规定看,剥夺政治权利既可以附加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 一、刑罚有哪些分类 刑罚可以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两大类。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量刑必须以刑法为准绳,是指人民法院在认定犯罪事实的基础上,必须按照刑法的有关规定对犯罪分子是否判刑、判什么刑、判刑轻重以及如何执行刑罚作出判处。 二、怎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刑期 剥夺政治权利刑期的计算: 1、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其刑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并执行。 2、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起算,同时执行。管制期满解除管制,政治权利也同时恢复。 三、驱逐出境算不算附加刑 驱逐出境属于附加刑。 1、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或者附加驱逐出境。由于驱逐出境可以独立或者附加,符合附加刑的基本特征。因为驱逐出境只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所以是特殊的附加刑; 2、中国刑法将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附加刑既可独立适用,也可附加适用。犯罪只能适用一个主刑,不能同时适用两个以上主刑; 3、适用附加刑时,可以适用两个以上的附加刑作为犯罪。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包括罚款、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驱逐出境。从附加刑的类型可以知道,主要包括罚款、没收财产、剥夺政治权利、驱逐出境四种。而且一般驱逐出境使用较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十四条,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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