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务承揽协议算劳动合同关系吗合法吗 |
释义 | 劳务承揽协议算劳动合同关系,劳务承揽协议和劳动合同是两种不同的合同形式,不同的法律效力和约束力如下: 1、劳务承揽协议是指由承揽方为委托方提供一定的劳务或者服务,并按照约定的工作量、质量和报酬方式计算费用的一种合同形式。 2、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订立的,约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定了劳动者从事的岗位、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资待遇等事项的合同形式。 劳务承揽协议通常包括内容如下: 1、服务内容:约定劳务方具体提供的服务内容,包括服务的质量、服务的时间、服务的地点等; 2、报酬:约定双方对劳务提供和接受所支付的报酬,包括报酬的数额、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 3、知识产权:如涉及知识产权,需要在协议中明确双方的权益、使用范围以及保密义务等; 4、税务责任:约定双方在税收方面的责任,明确承揽方是否需要缴纳相关税款; 5、违约责任:明确双方因违反协议约定所产生的后果和赔偿责任; 6、法律适用:明确协议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等方面的法律适用。 综上所述,劳务承揽协议是一种双方约定的合同,协议内容应当合法、合理、明确,并且双方应当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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