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事业单位工资管理暂行规定》规定,2023年起,事业单位工资总额不得低于2018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1.5倍。 《事业单位工资管理暂行规定》是2006年颁布的一部行政法规,对事业单位工资管理进行了具体规定。根据该规定,从2017年开始,事业单位工资总额应当不低于当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1.4倍,每三年进行调整。因此,到2023年,事业单位工资总额将不低于2018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1.5倍。除此之外,《事业单位工资管理暂行规定》还规定了事业单位工资的组成及相关的管理要求。其中,工资组成包括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等四个部分。事业单位应当依据工作任务的不同,制定不同的岗位工资标准,并确保相同岗位的工资相同;同时,应当根据工作完成情况、工作效果、工作态度等因素,确定绩效工资的数额。 事业单位工资调整周期是多久?《事业单位工资管理暂行规定》规定,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的调整周期为三年一次。自2017年开始,每三年进行一次调整。 事业单位是国家机关、事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的统称,其工资管理涉及到广大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事业单位工资管理暂行规定》的实施,为事业单位工资的合理设置与调整提供了制度保障。同时,事业单位在管理中应该根据岗位特点和员工表现进行差异化处理,提高工作积极性及工作效率。 【法律依据】: 《事业单位工资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九条 事业单位应当将职工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予以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