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所有权保留的买卖合同 |
释义 | 所有权保留,是指的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举例来说,就是合同双方约定,在买方没付完货款,或者没履行其他义务之前,即使货物到了卖方,所有权仍然属于买方所有。这个约定有什么价值呢?价值在于一般买卖合同中,如果买方没有付款能力,或者甚至破产的情况下,卖方只能要求付款,但约定了所有权保留条款,则卖方有权要求将货物退还。这种约定在特定的场景中,对于卖方而言是一种保护。 一、如何签订买卖合同 签订买卖合同时,应当确定出卖人提供的标的物是否存在权利瑕疵和质量瑕疵,督促出卖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完整交付标的物并办理相关手续,并主动予以澄清价格条件。买卖合同是一方当事人将双方约定的货物(标的物)所有权转让给另一方当事人,另一方当事人支付价款的合同。转让货物所有权的一方是我们所说的卖方,支付货款的一方是我们所说的买方。在生活中,销售商品可以是最常见的商品交换方式。在法律上,买卖合同也是最典型的合同类型。 二、买受人的主要义务 1.支付价款。价款是买受人获取标的物的所有权的对价。依合同的约定向出卖人支付价款,是买受人的主要义务。买受人须按合同约定的数额、时间、地点支付价款,并不得违反法律以及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合同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应依法律规定、参照交易惯例确定。 2.受领标的物。对于出卖人交付标的物及其有关权利和凭证,买受人有及时受领义务。 3.对标的物检查通知的义务。买受人受领标的物后,应当在当事人约定或法定期限内,依通常程序尽快检查标的物。若发现应由出卖人负担保责任的瑕疵时,应妥善保管标的物并将其瑕疵立即通知出卖人。 很显然,在买卖合同当中,卖方与买方的义务是不同的。可以这样说,卖方的义务对应的基本上是买方的权利,反过来,买方的义务也是基本上对应卖方的权利。合同中的义务是当事人应该遵守、严格执行的,否则就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四十一条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出卖人对标的物保留的所有权,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六百四十七条当事人约定易货交易,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的,参照适用买卖合同的有关规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