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应当约定试用期是正确还是错误
释义
    

法律主观:
    


    根据现行的法律和政策规定, 订立劳动合同 时, 约定试用期 要执行以下六点规定: (1)劳动合同中的试用期应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平等协商约定,不得由用人单位一方强行规定。 (2)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3)劳动合同在两年以下的,应按合同期限的长短来确定试用期,即 劳动合同期限 在6个月(半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天;劳动合同期限在半年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天;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天。如果劳动合同期限在两年以上,可以在6个月内约定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4)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不能把试用期计算在劳动合同以外,即试用期满后才 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5)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适用于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后改变岗位或工种的劳动者,对工作岗位没有发生变化的劳动者只能试用一次。 续订劳动合同 时,劳动者改变工种的,可以重新约定试用期,不改变工种的,不再约定试用。 (6)试用期不得延长。劳动者对用人单位不满意或认为不适合工作,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 ,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发现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不能延长试用期继续进行考察。
    

法律客观:
    


    2008年1月1日前试用期的法律规定: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考察期。关于试用期,我国《劳动法》只作了原则性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为进一步明确试用期与劳动合同的期限问题,1996年原劳动部发布了《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其中规定:“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不超过六个月的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2008年1月1日起适用《劳动合同法》条文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5 7:3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