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根据《关于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在严明换届纪律,切实营造风清气正换届环境的要求下,从严禁结党营私、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个人说了算、说情打招呼、违规用人、跑风漏气、弄虚作假、干扰换届等方面提出“十个严禁”,从严格执行相关法律规定方面提出“八个严格”,以把好政治廉洁关。 法律依据: 《关于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 第一条 在严明换届纪律方面,明确提出“十个严禁”:1.严禁结党营私;2.严禁拉票贿选;3.严禁买官卖官;4.严禁跑官要官;5.严禁个人说了算;6.严禁说情打招呼;7.严禁违规用人;8.严禁跑风漏气;9.严禁弄虚作假;10.严禁干扰换届。 第二条 切实营造风清气正换届环境,坚持“八个严格”:1.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等有关规定,不得自行其是、任意突破;2.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不得无视规定、触犯纪律;3.严格执行任前事项报告有关规定,不得该报不报、违规操作;4.严格执行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有关规定,不得流于形式、查任脱节;5.严格执行拟提拔人选廉政报告有关规定,不得瞒报漏报、弄虚作假;6.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纪律和职数管理有关规定,不得违规超配、边超边配;7.严格执行“凡提四必”等有关规定,不得简化倒置、缺失程序;8.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有关规定,不得姑息迁就、追责不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