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小区物业没有权利限制业主车辆进出。因为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由业主购买或者承租的,属于业主所有。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业主对停车位有任意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物业管理部工作职责是什么 1、及时了解并掌握所辖物业的动态,保证所辖物业在合法、安全的状态下运行; 2、负责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按时收取应收款项,完成年度经济指标; 3、热情与客户沟通,主动协调客户之间的矛盾,不断提高管理与服务质量; 4、负责所辖物业的安全防火、防盗工作,管理并督促相关设施的配备;做好区域内环保工作; 5、负责所辖物业的维修申报和其他后勤服务; 6、做好相关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