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是指城镇居民家庭全部收入中,可用于支付生活费用的收入。人均可支配收入是按家庭全部人口计算的平均每人生活费收入。它包括居民家庭所有成员的工资、奖金、津贴、洗理费、书报费、交通补贴、价格补贴、独生子女费以及离、退休者收入、赡养赠送收入、出售财物收入等。 法律客观: 《烈士褒扬条例》 第十一条 烈士褒扬金标准为烈士牺牲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倍。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死亡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