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失地保险要交十五年,具体缴纳流程如下: 1、申请人向县社保局城乡居保科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县社保局城乡居保科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3、城乡居保科计算确定折算月数,个人账户退还金额,并打印折算支付表; 4、养老科复核人复核,养老科负责人审核; 5、按审批权限审核批后,财务科办理缴费。 失地保险缴纳需要的材料: 1、由各被征地村(社区)提供征地协议及土地补偿合同; 2、被征地农民身份证及户口本等证明; 3、填报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花名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申请表》及《被征地农民待遇审批表》; 4、由国土资源部门审核后的《征地情况及保障资金明细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三条 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 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 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