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起诉离婚后可以调解吗 起诉离婚后都会先进行调解,只要当事人协商一致,调解成功的,都可以调解离婚。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向人民法院起诉时需要准备好相关材料。 二、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到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民事起诉状; 2.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 3.结婚证或婚姻登记审查表等结婚证明材料; 4.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 5.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二、诉讼离婚管辖地有哪些 诉讼离婚管辖地依据为: 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被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4.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5.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