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首次办理社保卡不需要缴费,但是如果后期持卡人丢失或者损坏社保卡,导致无法使用需要换领的,则按照当地物价部门制定的补卡收费标准收取工本费。 用人单位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缴费申报有困难的,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可以邮寄申报。邮寄申报以寄出地的邮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有条件的地区,用人单位也可以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规定进行网上申报。 一、在地税局办理社保申报需要带什么资料 办理社会保险需填报的表格及附报资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及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一式两份)并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或成立证件(企业代理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4、地税登记证; 5、私营企业如相关证件无法清楚地认定其单位性质,应补报能证明其私营性质的社保卡相关资料(如:工商部门的证明、国税登记证、验资报告等); 6、事业单位应附有关事业单位成立的文件批复; 7、驻汉办事处应附总公司或总机构的授权书; 附报资料:新参保职工身份证复印件(户口不在本市的职工还需提供户口或者暂住证复印件)。 二、社会保险申报需要申报哪些事项 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在规定期限内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申报事项包括: 1、用人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及联系方式; 2、用人单位开户银行、户名及账号; 3、用人单位的缴费险种、缴费基数、费率、缴费数额; 4、职工名册及职工缴费情况; 5、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在一个缴费年度内,用人单位初次申报后,其余月份可以只申报前款规定事项的变动情况;无变动的,可以不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