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深圳住房公积金全部提取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1、职工有缴存住房公积金; 2、职工为非深圳户籍; 3、户籍迁出本市的; 4、男性年龄满50周岁或者女性年龄满45周岁,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2年; 5、职工已领退休证明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6、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7、职工已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 8、职工已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一、住房公积金可以取出来吗 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3.租房自住的;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6.出境定居的;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依照上述1-3项提取的,提取金额保留到十位整数;依照4-10项提取的,需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办法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3、租赁自住住房;4、离休、退休的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5、出境定居的;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9、非本市常住户口或本市农业户口的,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10、户口迁出本市行政区域,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1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12、在职期间被判刑,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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