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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申请营业执照去哪里办理
释义
    

法律主观:
    


    申请办理营业执照应当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法律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主管全国市场主体统一登记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管本辖区市场主体登记管理工作。
    

法律客观: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
    第二十四条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以下简称营业执照)分为正本和副本,载明个体工商户的名称、经营者姓名、组成形式、经营场所、经营范围、注册日期和注册号、发照机关及发照时间信息,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
    营业执照正本应当置于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
    第二十六条
    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涉及营业执照载明事项的,登记机关应当换发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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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14:0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