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要找到你现在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的党支部,说明转移原因及相关情况。 2、由现在党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的基层党委核准后,开具《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员组织关系转移信息表》。 3、基层党委将你的相关资料及信息上报到其上一级党委,同上一级党委再开具《党组织关系介绍信》。 4、将你的《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寄到你提供的党组织接收地址。 5、收到邮件后,将《党组织关系介绍信》交到你的基层党委组织办公室或直接交到县一级组织部。然后由县一级组织部门开具《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将你的组织关系转到你现在单位所在的党支部。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第三条 发展党员工作应当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第三十五条 预备期未满的预备党员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所在党组织。原所在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对其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情况,认真负责地介绍给接收预备党员的党组织。 党组织应当对转入的预备党员的入党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对无法认定的预备党员,报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批准,不予承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