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宿州市公积金贷款能贷多少? |
释义 | 公积金贷款额度规定:连续缴存公积金的职工最高可贷款30万元,夫妻双方最高可贷款50万元。二手房房龄1-10年最高可贷款房屋总价的60%,11-20年最高可贷款房屋总价的50%,20年以上不予贷款。 法律分析 贷款额度:职工连续正常缴存公积金的,单方最高贷款额度为30万元,夫妻双方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二手房房龄1~10年最高贷款额度为房屋总价的60%、11~20年最高贷款额度为房屋总价的50%、20年以上不予贷款。 拓展延伸 宿州市公积金贷款额度及申请条件解析 宿州市公积金贷款额度与申请条件是许多人关心的问题。根据宿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宿州市居民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根据个人公积金缴存时间、缴存额度以及个人信用评级等因素确定。通常情况下,贷款额度为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一定比例,最高不超过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80%。申请条件包括持有宿州市居民身份证、连续缴存公积金满一年、有稳定的工作收入等。具体贷款额度和申请条件还需根据宿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最新政策进行确认。建议有意向的申请人及时向宿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并递交申请。 结语 宿州市公积金贷款额度根据个人情况而定,最高贷款额度为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80%。具体贷款额度还需根据个人公积金缴存时间、缴存额度和个人信用评级等因素确定。申请条件包括持有宿州市居民身份证、连续缴存公积金满一年、有稳定的工作收入等。建议有意向的申请人向宿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并及时递交申请。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