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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上市公司属于国有企业吗
释义
    国有企业,在国际惯例中仅指一个国家的中央政府或联邦政府投资或参与控制的企业。在我国,国有企业还包括由地方政府投资参与控制的企业。政府的意志和利益决定了国有企业的行为。国有企业作为一种生产经营组织形式同时具有营利法人和公益法人的特点。其营利性体现为追求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其公益性体现为国有企业的设立通常是为了实现国家调节经济的目标,起着调和国民经济各个方面发展的作用。上市公司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是指所公开发行的股票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所谓非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没有上市和没有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国企达到上市条件,向证监会申请上市,通过后安排上市时间,就成了上市公司。
    一、国有企业所有权的法律特征
    国有企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主经营。
    国有企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
    国有企业,在国际惯例中仅指一个国家的中央政府或联邦政府投资或参与控制的企业。
    在中国,国有企业还包括由地方政府投资参与控制的企业。
    政府的意志和利益决定了国有企业的行为。
    国有企业作为一种生产经营组织形式同时具有营利法人和公益法人的特点。
    其营利性体现为追求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
    其公益性体现为国有企业的设立通常是为了实现国家调节经济的目标,起着调和国民经济各个方面发展的作用。
    特别指出,在我国除了广义和狭义定义的中央企业外,对于个别中央企业在国家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所承担的责任较为特殊,这些中央企业归国务院直属管理,属于正部级。
    二、上市公司需要的条件有几种
    我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按照《证券法》第五十条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3.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本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一千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一千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5.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条本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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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 14:4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