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对犯罪嫌疑人审查逮捕阶段,律师可以提交不予批准逮捕意见。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检察院批捕及审查起诉阶段,可以提出建议嫌疑人不符合批捕条件或建议检察院就其批捕决定进行适当性审查,可以建议认为案件存疑、无罪等原因不予以起诉。逮捕阶段检察院法律意见书中要重点写清不予逮捕的利益及事实依据。可以具体阐述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且其深刻追悔,无逮捕之必要。这份法律意见书是由代理律师起草的,主要是帮助犯罪嫌疑人减轻处罚,检察院会在审查的时候核实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 第九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