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有限公司董事长无权解散公司。公司解散方式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等。主动解散的只能由股东股会作出决议。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二条 的规定予以解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