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在交通事故理赔中,要确定责任方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一般来说,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当先确定谁有责任。如果双方都有过错,则需要按各自的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过错程度的判断主要根据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损害后果的轻重、个人能力和条件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 同时,如果交通事故中有一方在过错程度上明显占优势,那么可以认定该方负主要责任,而另一方责任要减轻。但是,如果双方过错程度相当,那么则需要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此外,在交通事故理赔中,还需要考虑是否投保了交强险等保险,以及是否存在保险机构的责任。 法律依据: 1.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六条:交通事故造成损失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2. 《侵权责任法》第四十四条:因自己的过错损害了他人利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3. 《保险法》第四十四条: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判断交通事故责任,应当根据各方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应当履行的义务、各自的违法事实、事故发生时的交通情况等因素予以综合考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