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针对销售违禁品的,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是需要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禁止和限制寄递的物品爆炸性、易燃性、腐蚀性、毒性、强酸碱性和放射性挥发性的各种危险物品,如雷管、火药、爆竹、汽油、酒精、煤油、桐油、生漆、火柴、农药等所有列入化学工业出版社出版的“化学危险品实用手册”中的化工产品;如你交寄的化工产品未列入“化学危险品实用手册”中的,你必须提供地市以上一级化工产品鉴定部门出具的鉴定书,证实相关物品属非危险化工产品方可交寄,相关鉴定部门必须对鉴定结果负责。麻醉药物和精神物品,如鸦片、嘛啡、可卡因、高根等;国家法令禁止流通或寄递的物品,如军火武器、货币等。容易腐烂的物品、各种活的动物(如鲜鱼、鲜肉等)。妨碍公共卫生的物品,如尸骨(包括已焚化的尸骨)、未经硝制的兽皮、未经药制的兽骨等。反动报刊、书籍、窗口或者淫秽物品等。 哪些是违禁入境? (一)新鲜、脱水或罐装的肉类、肉制品。 (二)植物种子、蔬菜、水果及土壤。 (三)昆虫及其它对植物有害之虫类。 (四)非罐装或腌熏之鱼类及鱼子。 (五)野生动物及标本。 (六)毒品及危险药品。 (七)盗印(无版权)书籍及录音、录影带。 (八)彩券。 (九)军火弹药。 法律依据:《刑法》 第一百四十二条 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