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
释义 | 法律分析:1、医疗费:挂号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需结合患者病例及诊断证明。2、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标准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3、受害人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收入状况和误工时间确定。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或者(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或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365日)×误工天数。4、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天数。5、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护理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6、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并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一、青岛市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1、医疗费:挂号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需结合患者病例及诊断证明。2、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标准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3、受害人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收入状况和误工时间确定。4、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天数。5、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护理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6、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并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7、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28264元×20年,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10620元×20年。 二、十级交通事故如何赔偿吗 1、医疗费 因交通事故产生的治疗费用,以及必然产生的治疗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残疾赔偿金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x10%x20年。 3、精神损害抚慰金 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确定。 4、误工费 误工费=本人日工资x误工天数。 其中,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5、护理费 每日护理费(护理人员的日工资或者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的劳务报酬)x需要护理的天数x护理人员人数。 其中,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6、住院伙食补助费 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x住院天数。 7、营养费 参照医疗机构加强营养意见确定金额x需要加强营养的天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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