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已经买卖并实际交付但未过户的,发生交通事故车主无需担责。只要车主与买受方签订车辆转让协议,证明车辆已经转让并交付给买受方,买受方在使用车辆时发生交通事故的,作为车辆出让方的车主不需要承担责任。 一、交通事故肇事车主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关于车主如何承担责任有以下几种情况:1.在驾驶员就是车主的情况下,驾驶员的责任就是车主自己的责任。2.当车主与驾驶员是雇佣关系时,驾驶员与车主之间的责任承担应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予以确定。3.在车辆有安全隐患或车主有过错的情况下,车主与车辆使用人构成共同侵权。4.因车主意志外原因,导致车辆被他人控制和名义车主提供了充分证据证实车辆确已实际移转,且名义车主自身没有过错,真正车主也承认其车主身份情况下发生的交通事故车主不承担责任。5.主与实际使用人之间存在承包经营、挂靠、租赁等经济利益关系,车主对交通事故的发生也没有过错,则应在一定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三、交通事故全责对方怎么理赔 首先,交通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先报警,由交警部门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肇事车辆全责,根据己方损失向对方主张赔偿。事故发生后,车主要第一时间联系自己的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出现场对车辆损失进行定损。其次,根据对方的车辆是否是机动车、车辆驾驶人员与车主的关系,机动车辆的投保公司来确定赔偿责任人,即确定案件的被告。最后,己方财产损失的,可以主张赔偿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条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