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离职证明什么意思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必须出具的一份书面材料。离职证明的作用是为了证明劳动者已经与上一家公司解除劳动关系,而且离职证明上面也写明了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工作部门和该份工作入职以及离职的时间。离职证明由第三方开具,不仅是核实求职者工作经历的有力证据,也帮助规避了重复聘用劳动者的法律风险。二、开离职证明要注意哪些第一,开离职证明有必须包含的内容,其中必须要写明离职员工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职位、入职及离职的时间、离职原因等;第二,必须要盖企业的公章或者人事章才是有效的,一般来说公章的效力要大于人事章,毕竟公章是很难复制的。除了盖章,最好能在证明结尾处写明经办人的姓名和电话,便于今后入职的企业去核实。第三,离职证明最好是在办理离职手续的同时要求企业出具,如果事后再去找企业开具,一是要花费多余的交通费用和时间,二是如果在以前的工作中与企业里某些管理人员存在矛盾的话,他们也会人为设置一些障碍故意不给你开具离职证明。三、不配合开具离职证明如何处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所以开具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不能以任何不合理的原因为由拒绝为离职员工开具离职证明。如用人单位违法不为劳动者出具离职证明,导致劳动者无法入职新单位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部门提出申诉,要求企业赔偿自己的损失。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