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
释义 | 房地产权转让所需资料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土地使用权证书或房地产权证书原件,买卖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国有或集体房地产转让需提供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证明、合资或股份制企业需出具董事会决议,拍卖房地产需提交成交确认书、裁定书和执行通知书,双方需签订并盖章的买卖契约,还需填写并签名盖章的房屋买卖申请审批表。 法律分析 房地产权转让应提交的资料有: 1、《房屋所有权证书》和《土地使用权证书》或《房地产权证书》原件。 2、买卖双方身份证(单位提交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国有、集体房地产转让需提供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证明原件,合资、股份制企业需出具董事会决议。 4、拍卖的房地产需提交拍卖机关成交确认书、法院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 5、买卖双方签订并盖章的《房地产买卖契约》。 6、房屋买卖申请审批表(需签名盖章)。 拓展延伸 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所需资料清单 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需要提交以下资料:1.《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不动产权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4.购房合同、赠与协议或继承遗嘱等相关文件原件及复印件;5.房屋交易过程中的发票、收据等相关凭证原件及复印件;6.房屋评估报告或估价机构出具的评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7.缴纳相关税费的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8.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如有代理办理);9.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必要文件。请注意,不同地区的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您咨询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或律师事务所以确保所需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办理时请按要求准备齐全,以便顺利完成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结语 办理房地产权转让登记需提交多项资料,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明、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证明、拍卖相关文件等。此外,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还需提供不动产权属证明、购房合同、评估报告等。办理前请咨询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或律师事务所以确保准备完整。请按要求准备齐全,以顺利完成手续。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四)分割、合并协议;(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八)其他必要材料。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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