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企业职工 2020年度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参保人员月缴费基数最高封顶数(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为17880元,最低保底数确定为3322元,仍旧执行2019年个人缴费基数下限标准。 2、灵活就业人员 2020年度我市灵活就业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标准分每月597.96元(2019年灵活就业人员缴费下限)、643.68元(60%档)、858.24元(80%档)、1072.80元(100%档)、2145.60元(200%档)、3218.40元(300%档)六个档次,参保人员可选择其中一档缴纳。 职工缴费比例、费额 每月需缴纳的社保费用=缴费工资基数×缴费费率。参保人员每月的缴费工资基数,可以在上述基数“上下限”之间确定。 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为例,目前绍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纳比例为14%,个人缴纳比例为8%。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