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局去世后会销户吗 |
释义 | 产权人去世房产局不能销户。不动产所有权人去世,房产作为遗产,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上述情形的,按法定继承分割房产。由继承人到房产局办理所有权变更手续。 一、俩兄妹其中1人己故,母亲去世后遗产分配 如无遗嘱由父母的其他子女,父母的父母,父母已去世的子女的子女依法继承。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死亡的人有自己的子女的话,归他的那份遗产由他的子女继承。如无,则父母的遗产由其他兄弟姐妹按法定继承继承,即相等份额继承 二、老人一方去世财产怎样分割 老人一方去世财产分割有遗嘱的,按遗嘱分割,没有遗嘱的,先将老人夫妻共同财产一半归老人配偶所有,剩下的夫妻共同财产,作为老人的个人财产,由继承人继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三、父母去世后家庭财产如何继承? 家人去世了,财产继承原则:有遗嘱按照遗嘱继承;有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继承;都没有按照法定继承。法定继承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外祖父母、祖父母。根据2021年1月1日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八条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第二百一十九条利害关系人不得公开、非法使用权利人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第二百二十条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申请人自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起诉讼的,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第二百三十条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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