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 |
释义 | 新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但是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可以转让本公司股份吗 对于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发起人无疑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需承担公司筹办事务,因此,为了强化发起人的责任意识,预防发起人在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过程中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公司法》特别对发起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转让作出了一定的限制。《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该条规定是对发起人转让其所持股份的限制性规定,属于效力性强制性规范。违反该条规定,原则上合同应为无效。因此,对于发起人违反《公司法》的前述规定与第三人订立股份转让合同的,该合同归于无效。 二、公司变更的股权有多少时间限制 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股权变更的没有时间限制;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权变更的,有以下时间限制: 一、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 二、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持有的股份;如果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三、股权变更应注意什么呢? 股权变更应当注意以下事项:一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二是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三是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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