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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买卖合同是实践合同吗
释义
    买卖合同不是实践合同,是诺成合同。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须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在这种合同中,除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之外,还必须有一方实际交付标的物的行为,才能产生法律效果。实践合同则必须有法律特别规定,比如定金合同,保管合同等。
    一、什么叫实践合同
    实践合同也被称作要物合同,是指除了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情形外,还必须交付一定的标的物,或者完成其他交付才能生效的合同。比如我国实践中的借款合同,保管合同,定金合同等,上述这些合同除了要有双方的意思表示外,还要双方交付一定的钱财或者物品,才能使合同真正生效。
    二、实践合同与诺成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的区分如下:
    第一,成立的要件不同。诺成合同仅以合意为成立要件,而实践合同以合意和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为成立要件。
    第二,当事人义务的确定不同。诺成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是当事人的给付义务,违反该义务便产生违约责任;而在实践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不是当事人的给付义务,只是先合同义务,违反它不产生违约责任,但可构成缔约过失责任。
    三、实践合同怎么定义
    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其他现实给付为标准,可以将合同分为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其中,诺诚合同是指只要当事人之间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告成立的合同;而实践合同是指除了当事人之间意思表示一致之外,还需要交付一定的标的物,以标的物的交付为合同成立的标志的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四条,法律对其他有偿合同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参照买卖合同的有关规定。
    《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一条,买卖合同的内容除依照本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以外,还可以包括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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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6 0:3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