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鞭炮证属于哪个部门 |
释义 | 鞭炮证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炮证办理向所在区域安监部门提出申请。根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安全监管总局)负责指导、监督全国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 鞭炮证办理程序具体如下: 1、向安监部门提出申请,提交所需资料; 2、安监部门进行现场审核; 3、安监部门组织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考核; 4、签订《烟花爆竹销售安全责任书》; 5、领取《烟花爆竹临时销售许可证》; 5、法律、法规以及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办理,具体如下: 1、申请人向所在辖区乡镇街区安监办提交《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表; 2、安监办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在2日内对申请人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安全审查。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办理,并当场说明理由; 3、符合条件的,安监办负责人签署意见,加盖公章,由乡镇街区安监办统一或申请人自行报行政审批大厅; 4、市安监局驻行政审批中心人员对上报办证申请材料统一整理,移交三科办理; 5、三科在1个工作日内对经营户书面材料进行书面审查; 6、对书面审查合格的经营户进行实地核查,核查不合格的不予办理,并当场说明理由; 7、审查合格的经营户统一安排培训、考核2个工作日; 8、对考核合格的经营户,经主管局长批准后,由三科统一印制《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9、由窗口用印、发放证书。 综上所述,鞭炮证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根据规定,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须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经营许可证方可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两年。 【法律依据】: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条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审查、颁发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以下简称批发企业)和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以下简称零售经营者)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分别取得《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以下简称批发许可证)和《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以下简称零售许可证)。 从事烟花爆竹进出口的企业,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办理批发许可证。 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 第九条 发证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及文件、资料,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分别处理: (一)申请事项不属于本发证机关职责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相应发证机关申请; (二)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改的错误的,应当允许或者要求申请人当场更正,并在更正后即时出具受理的书面凭证; (三)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四)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或者按照要求全部补正的,自收到申请材料或者全部补正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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