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文化艺术法中的哪些条款需要在合同审查中关注? |
释义 | 法律分析:在审查文化艺术合同时,需要关注的主要内容包括合同的主体、内容、履行方式、违约责任等方面。此外,还需注意合同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合理、不公平的条款等。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九条:合同的内容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国家强制性标准和社会公共利益。 2.《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合同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方式履行合同义务,并承担违约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当事人达成合同后,应当按照约定内容和方式履行义务。合同违约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4.《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产业促进法》第十六条:文化产业经营者应当依法签订合同。合同应当明确文化产品的质量、规格、数量、价格、交付方式、履约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 5.《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四条:广告发布者和广告代理机构应当依法签订广告发布合同。广告发布合同应当规定广告发布的内容、方式、地点、时间、费用、违约责任等事项。 6.《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第十八条:电影投资合同应当明确电影制作的形式、内容、质量、进度、投资金额、利润分成、风险分担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 7.《中华人民共和国音像制品批发和零售管理条例》第十二条:音像制品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应当与供货商签订合同,并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义务。 8.《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市场行政管理条例》第二十条:文化市场管理部门可以对文化经营者签订的合同进行审查,发现合同中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家强制性标准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条款,应当要求文化经营者修改或者不予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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