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顾客在KTV唱歌摔伤能否要求KTV赔偿 |
释义 | 顾客在KTV唱歌摔伤能否要求KTV赔偿,要看情况。如果KTV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可要求其赔偿;如果是由第三人造成的,KTV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只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如果KTV尽到职责的,则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建筑工地受伤骨折赔偿大约什么标准 如果是工人在上班时受伤的属于工伤,应当由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请求工伤赔偿。如果骨折影响劳动能力的,还可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如果不是工人在工地受伤的,如果建筑工地的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工地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管理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二、在公共场所摔伤的赔偿标准 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是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是违反了合理限度范围之内保护他人的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的义务,然后直接或者是间接的造成了他人的人身伤害或者是他人的财产权益上的损失。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指出,如果是在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或是其他的娱乐场所等等的公共场所之中,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是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是违反了合理限度范围之内保护他人的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的义务,然后直接或者是间接的造成了他人的人身伤害或者是他人的财产权益上的损失,就应该承担起产生伤害的赔偿责任,在法律上来讲就是违反了安全保障义务侵权的责任。还有因为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或是其他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是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没有尽到安全保障的义务,而造成了他人损害的情况,也应该承担安全保障义务侵权责任。如果是因为第三人的行为,而造成的他人的人身或是财产权益上的损失的情况,相关的责任就应该由第三人承担侵权的责任,管理人或者是活动组织者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情况下,则要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三、在饭店打架老板负责吗 如果是饭店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侵权责任。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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