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失业保险费由谁缴纳?缴费标准是多少?失业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总缴费比例为3%,其中用人单位按本单位缴费基数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职工个人按核定的本单位职工平均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农民合同制职工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失业人员具备什么条件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按照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按规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四)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失业保险金的标准如何确定?享受期限如何计算?我区失业人员每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为我区企业最低工资的70%。失业保险金的享受期限为:失业人员失业前缴纳失业保险费时间不满一年的,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满一年的,领取二个月失业保险金;缴费时间一年以上的,一年以上部分每满8个月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余数超过4个月(含4个月)不满8个月的,按8个月计算,但享受待遇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还可享受哪些待遇?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可同时享受医疗补助金、生育补助金(此项在失业保险金领取期满后仍可享受)、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补贴。但是,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已经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则按照其每个月失业保险金的10%享受医疗补助金,不再享受住院医疗费补助;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按照其每个月失业保险金的5%享受医疗补助金,因患病住院治疗的,按其住院医疗费金额的50%给予补助,累计补助最高限额为8000元。同时,对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在失业期间生育子女的,夫妻双方只要有一方失业的,失业一方可以领取相当于本人3个月失业保险金的补助;夫妻双方均失业的,可以同时领取相当于本人3个月失业保险金的补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