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选择填表婚姻状态:离异、未婚或已婚? |
释义 | 离异填表应填离异,而非未婚或已婚。因户口簿婚姻状态有四种选项:未婚、已婚、离异、丧偶。办理手续时,选择填写离异更为准确。婚姻登记档案按年度和性质分类,其中撤销婚姻类包括婚姻无效和撤销婚姻的判决书副本。 法律分析 离异填表上不填未婚或已婚,而是应该填离异。 因为户口簿的婚姻状态一般显示未婚、已婚、离异、丧偶四种状态。故当事人在办理相关手续时,可以选择填写离异。 婚姻登记档案按照年度—婚姻登记性质分类。婚姻登记性质分为结婚登记类、撤销婚姻类、离婚登记类和补发婚姻登记证类四类。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判决书副本归入撤销婚姻类档案。 拓展延伸 如何正确选择适合填表的婚姻状态? 在选择适合填表的婚姻状态时,有几个关键因素需要考虑。首先,您需要根据自己当前的婚姻状况进行选择。如果您已经离异,那么填写离异状态是合适的。如果您目前未婚,可以选择填写未婚状态。而如果您已经结婚,那么填写已婚状态是正确的选择。 其次,您还应该考虑填表的目的和要求。如果填表是为了申请某项福利或权益,您可能需要填写准确的婚姻状态以符合相关规定。此外,一些表格可能还会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离婚证书或结婚证书。因此,在选择婚姻状态时,务必确保与您的实际情况相符,并能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最后,如果您对如何选择填表婚姻状态仍然存在疑问,建议咨询相关专业人士,如律师或政府机构的工作人员,以获取准确的指导和建议。他们将能够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专业的帮助,确保您做出正确的选择,避免可能的问题或纠纷。 结语 填表时,根据户口簿的婚姻状态,我们应选择准确的婚姻状态填写。对于离异的情况,应填写离异状态。婚姻登记档案按性质分类,离婚相关文件属于撤销婚姻类。在选择填表婚姻状态时,需考虑个人婚姻状况、填表目的和要求,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如有疑问,建议咨询律师或相关机构以获得专业指导,确保正确选择,避免问题和纠纷的发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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