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要约可以撤回的情形有哪些 |
释义 | 除以下两种情形外,其他情形均可以撤回要约: (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行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第四百七十五条的规定,要约可以撤回。要约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 一、合同要约与承诺的意思是什么 一、要约是签订合同的意思。简言之,要约人拟定合同,希望签订合同并发出合同: 1、具体确定内容; 2、表明受要约人承诺受意义的约束; 3、可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在要约到达要约人之前或与要约同时到达要约人; 4、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在被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前到达; 二、承诺是被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简言之,被要约人同意签订合同: 1、受要约人同意要约,并在规定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2、不得附条件; 3、被要约人拒绝,期满未承诺,做出实质性变更,要约无效; 4、如果承诺生效,合同将同时成立; 三、要约承诺: 1、合同是双方或多方的民事行为,以双方意思的一致性为成立要件,订立合同的过程是双方使意思一致的过程,双方的协商过程一般分为法律要约和承诺; 2、随着现代社会经济发展的日益复杂,合同订立的时间和空间都在扩大,根据要约承诺制度的有关规定,判断合同是否成立,区分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越来越必要。 二、合同中要约什么时候可撤销合同? 要约可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即要约可在要约生效后、承诺生效前撤销。要约的撤销有例外情况,在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以及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两种情况下,要约是不可撤销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一条行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第四百七十五条要约可以撤回。要约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