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未持结婚证而符合事实婚姻也会被认定为重婚罪。重婚罪是指在已婚情况下再与他人结婚或明知他人已婚而结婚的行为。在1994年之前,符合实质要件即构成重婚罪。包括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和明知他人已婚而结婚两种情况。在明知他人已婚而结婚的情况下必须是知情的才能构成此罪。在符合事实婚姻的情况下,没有结婚证也会被认定为重婚罪。重婚罪是指在已经有合法配偶的情况下,再与他人结婚或明知他人已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之前,如果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则按照事实婚姻处理,即构成重婚罪。具体而言,重婚罪包括两种情况:一是“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即已经结婚的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结婚;二是“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即没有配偶的人明知他人已有配偶,仍与其结婚。在第二种情况下,当事人必须是“明知”,否则不构成此罪。《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该内容由 付跃翔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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