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拆迁如何进行异地安置? |
释义 | 目前,并没有法律明确规定房屋拆迁异地安置的情形。在实践中,一般出现因分户需要增加住房面积等情形的,可以异地安置。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造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一、四川农村房屋拆迁赔偿标准 房屋被征收,所有权人有权获得征收补偿,补偿内容主要有以下三项:一、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总的原则是,补偿标准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其中,房屋价值还包括房屋装饰装修价值以及附属于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的价值。二、搬迁补偿和临时安置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搬迁费的补偿标准,根据被征收房屋的面积大小,由当地政府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房屋交付前,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支付临时安置费的,参考当地所安置住房房屋租金的市场价格。三、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如果是征收营业用房,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补偿标准。 二、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该如何补偿 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补偿标准如下:1、选择货币补偿的即按照被征收房屋的市场评估价进行补偿;2、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可根据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提供的改建地段或就近地段的安置房屋自主选择进行调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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