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用自己的身份证给别人办银行卡有什么风险 |
释义 | 用自己身份证给别人办银行卡属于出借银行结算账户,会被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元罚款。 一、不是本人可以拿身份证取钱吗 用身份证不可以直接取钱。身份证是在银行办理业务需要的有效证明,证明银行账户是本人所持有的证明。只有通过银行开立的账户如银行卡、存折、支票等介质才可以支取。如果银行卡折丢失,可以凭有效身份证先办理挂失业务,然后补办银行卡折,再进行取款业务。法律规定,储蓄是指个人将属于其所有的人民币或者外币存入储蓄机构,储蓄机构开具存折或者存单作为凭证,个人凭存折或者存单可以支取存款本金和利息,储蓄机构依照规定支付存款本金和利息的活动。 二、过期身份证会被不法分子利用吗 过期身份证有可能会被不法分子利用。身份证无论过期与否都记载有你的身份信息, 证件丢失都会造成信息泄露, 属于潜在安全风险,违法者将受到法律责任追究。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三、别人酒驾我顶替怎处理 1、首先看酒驾的人是否构成危险驾驶罪或者交通肇事罪。如果是,那么顶包这个人就涉嫌包庇罪,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2、如果仅仅是酒后驾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则不构成犯罪。道路交通安全法、行政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都没有对包庇行为的规定,但是可以依照妨碍执行职务的行为给予治安处罚。实际操作中,一般给予警告。除非顶包的人主观恶性大、态度恶劣,有严重影响正常执行公务行为,或者造成较严重的后果。酒后驾驶处罚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存款人应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使用银行结算账户办理结算业务。存款人不得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不得利用银行结算账户套取银行信用。《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存款人使用银行结算账户,不得有下列行为:(一)违反本办法规定将单位款项转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二)违反本办法规定支取现金。(三)利用开立银行结算账户逃废银行债务。(四)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五)从基本存款账户之外的银行结算账户转账存入、将销货收入存入或现金存入单位信用卡账户。(六)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存款人地址以及其他开户资料的变更事项未在规定期限内通知银行。非经营性的存款人有上述所列一至五项行为的,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元罚款;经营性的存款人有上述所列一至五项行为的,给予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存款人有上述所列第六项行为的,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元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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