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车还车要收回合同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租车还车是否要回收合同要看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有没有约定,如果有则从其约定。租车方将车辆归还给车辆出租方,即说明双方实际已经将租赁合同中的义务履行完毕,该合同实际上已经终止了,不再对双方产生法律效力。 根据《民法典》第五条的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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