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情况出租人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
释义 | 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 (一)擅自转租、转让、转借或调换使用承租房屋的; (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结构的; (三)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四)无正当理由经出租人催告仍拖欠租金累计达六个月以上的; (五)其他严重损害出租人权益的。 如果承租人存在以上行为,出租人是可以单方解除合同的, 除此之外,双方当事人也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赔偿: (一)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 (二)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三)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四)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的; (五)拖欠住宅用房无正当理由闲置6个月以上的; (六)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七)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可以收回的。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出租人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首先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第二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但是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第三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什么情况下出租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下列情况下出租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承租人未按照租赁房屋的性质使用租赁房屋造成房屋损失的;承租人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扩建的;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承租人未支付租金或迟延支付租金的;不定期租赁的;因不可抗力的。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谷会肖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