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买卖合同履行能解除吗 |
释义 | 一、房屋买卖合同履行能解除吗 房屋买卖合同在履行期限,如果双方协商一致,或者出现约定解除情形;法定解除情形时,可以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合同约定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合同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二、二手房买卖合同哪些情形会导致无效 按规定,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出现以下情形的会归于无效: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没有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跟买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比如跟卖方为房主的未成年子女,那么买方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会导致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 2、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签订的,损害国家利益的房屋买卖合同。 3、一方乘人之危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比如趁卖方急需要钱时故意压低价钱等。 4、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5、当事人之间没有签订书面房屋买卖合同,又无据可查的也会被认定为买卖合同无效。 另外,因为买卖二手房时,该房原本就有屋主,所以买方一定要先确定房屋产权,尤其是共同房产,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要取得所有产权人同意。并且,房屋手续的齐全、房屋是否被租住、市政规划的影响、土地使用情况等都会影响合同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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