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情况下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释义 | 承租人违反租赁合同的有关规定,出租人有提前终止合同,收回房屋的权利。如果因此而造成出租人的损失,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赔偿。承租人违反规定的行为有: 1、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转借或是与他人调换使用; 2、擅自拆、改房屋结构或改变用途(拆改房屋结构有可能造成房屋危险,改变用途则是违约行为); 3、拖欠房租累计6个月以上; 4、利用房屋进行违法活动; 5、故意损坏承租的房屋; 6、法律、法规规定要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的其他行为。 一、拖欠房租可以报警吗 (一)对于拖欠房租其实有一个性质偏向,属于民事纠纷不属于刑事纠纷,所以拖欠房租一般是不可以报警。 (二)关于拖欠房租救济方式具体法规如下; 1、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承租人必须按期缴纳租金,违约的,应当支付违约金。 2、第二十四条: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赔偿: (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 (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的; (5)拖欠住宅用房无正当理由闲置6个月以上的; (6)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7)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可以收回的。 二、房屋出租人有哪些权利 作为出租人,当然要清楚自己的责任和权利,对承租人负责,也是对自己的房子负责。 1、出租人有权向承租人收取租金,但必须依照租赁合同规定,并且应向承租人开具发票和收据; 2、出租人有权按合同规定收取不超过3个月金额的保证金; 3、租赁期限已满而又没有重新签定租赁合同的,出租人有权按合同约定期限收回房屋。如承租人拒不迁出,出租人可以请求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其迁出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如承租人利用房屋进行违法活动、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约定用途、擅自将房屋转让、转租或调换使用、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或连续拖欠租金3个月以上,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出租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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