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认定引诱卖淫罪 |
释义 | 引诱卖淫罪,是指行为人利用金钱、物质利益或非物质利益作诱饵,或者采取其他手段,拉拢、勾引、劝导、怂恿、诱惑、唆使他人从事卖淫活动。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引诱幼女卖淫罪定罪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 《关于办理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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