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保异地可以使用吗 |
释义 | 一、医保异地能使用吗? 可以用的。 1、异地就医需办理审批手续,否则难予报销。 2、参保人员到外地出差、学习、探亲期间患病时,可到当地公立医院就医,住院后,将入院诊断、病情简介送医保中心备案审批。经核准的住院(含急诊留观治疗)所发生费用,由本人现金垫付后,出院后,凭所有住院材料,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向市医保中心申请报销。从《北京市医疗保险异地安置(外转医院)申报审批单》详细解读异地就医医保手续怎样办理。《社会保险法》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三、医保卡能异地看门诊吗 办理异地医保: 1、异地就医人员须凭“社会保障卡”到参保统筹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审批和备案手续; 2、审批备案后,异地就医人员本着就近方便的原则,实行定点医疗,一般可选择居住地1至3家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异地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期限为一年一定。 因公到异地出差或回乡(异地)探亲(短期异地定居)、旅游等特殊情况需异地就医的,应在急诊后三日内到参保统筹地区办理异地就医申请、审批手续,特殊情况可暂行电话告知。 异地就医人员居住地发生变更或病情发生变化需要变更定点医院时,须到参保地重新办理备案手续。 3、异地就医人员应持参保统筹地区发放的社会保障卡在所选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就医,发生的诊疗费用一律按参保统筹地区的医疗保险政策直接进行联网刷卡结算(包括门诊和住院统筹)。 由于网络不通或欠费封锁等各种原因造成不能实时联网结算的,由异地就医人员全额垫付费用后,携带相关报销凭证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报销。 4、异地就医发生的应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本着按实结算的原则,由就医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代为结算,医疗保险统筹地区和异地就医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定期结算互为垫付费用。 四、如何办理医保卡异地使用? 异地就医去报销的话,首先要先拿到县级医院以上的转诊证明;然后去医院社保窗口盖章;到当地的社保所作个外出治疗的登记,一般城镇都有社保所;外出治疗后带着发票、医疗本、还有社保卡、户口本等回县级社保局报销。 五、异地医保卡可以在别地使用吗? 社保卡不是能在异地直接使用的,如果在异地住院治疗,那么是可以回社保缴纳地进行报销。 需要员工先垫付费用之后,携带医疗发票、治疗记录以及医药清单在社保缴纳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之后报销。 报销时需要的手续有: 1、住院病历 2、费用清单 3、住院发票 4,出院小结 4、疾病诊断书 5、身份证、户口本 6、合作医疗本(或证、卡) 7、转院手续或证明(单位打工证明或急诊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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