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人与其他组织的异同如下: 1、其他组织一般是组织和个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法人独自承担无限责任,个人以出资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2、其他组织不具有独立的财产,只需要相应的财产; 3、其他组织没有独立的意思机关,只有合伙协议的规制或者其他协议等,而法人可以制定公司章程,召开股东会进行决议,有独立的意思机关。 法人与其他组织的相同点是都是集体或组织。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制度是世界各国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各国法人制度具有共同的特征,但其内容不尽相同。 不同的法人形成了不同的法人理论,法人制度理论成为世界各国建立和完善法人制度、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理论基础。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 我国并没有规定其他组织,但为了确保这些客观存在的但又不是法人的社会组织的合法利益,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其他组织进行民事诉讼活动,是由其主要负责人为代表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五十八条 法人应当依法成立。 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